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节假日值班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16年“中秋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1.9月15日为中秋节,9月15-17日放假,共3天,9月18日正常上班、上课(调整为本周五的课)。
2.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
3.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中秋节前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保卫处要加强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4.各单位对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督查到位,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6.各干部职工应注意安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带头廉洁自律,确保如期上班。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