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我省高校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豫高发〔2016〕31号《关于做好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对象名单报送至院党委组宣部,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彭爽
联系电话:0374-3189931
中共欧宝app官方网站下载委员会
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6年6月8日
豫高发〔2016〕31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做好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
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高校党建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会议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我省高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在我省高校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高校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高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高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全省高等学校党委所属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从各高等学校近5年来已经表彰或者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要与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估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优秀的党组织推荐上来。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工作程序
1.逐级推荐。这次表彰以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各高校党委要对照推荐条件,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相关高校前期推荐参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已纳入上级评选表彰范围,这次不再重复推荐,不再另行填报推荐材料。
2.考察公示。各高校党委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要同时公布省委高校工委(0371-69691063)和本校的联系电话,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研究上报。各高校党委根据推荐、公示等情况,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4.评审和公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组织力量对各高校党委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认真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研究确定。在上述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审议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6.通报表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做出表彰决定,向全省发出通报,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五、报送材料
各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党委正式文件,内容为推荐遴选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考察、听取意见、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一览表(见附件2、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推荐材料需要的相关附件表格请登录djcxxm@163.com邮箱自行下载(密码450018)。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工作邮箱:rsc727@163.com
联 系 人:杨学勇 宋云龙
联系电话:0371—69691063
附件: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6年5月26日